一、工作背景
凉山彝族自治州是我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在悠久的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其独特的人文环境和民族传统文化,其中“德古”调解文化作为一种彝族地区解决民间纠纷的主要方式盛行久远,它已不是一种单纯的调解行为,在彝区人们心中早已升华为一种文化现象,沿袭已久且深入人心。
为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完善和解、调解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深化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传承和发扬德古传统优秀法制文化、规范德古调解中的乱象,在凉山州司法局的牵头下启动了《凉山州德古调解管理规定(草案)》起草工作。
二、起草过程
2023年2月,州司法局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成立了立法起草组,同时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参加起草工作。
2023年2月10日,起草工作组赴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通过走访乡、村德古调解员和通过与县上司法局、德古协会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开展了首次立法调研,就德古调解的现状、德古调解员的管理、德古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在2023年3月7日,结合首次调研情况,并在深入学习研究、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形成了《凉山州德古调解历史文化与保护管理规定(草案)》初稿
(2023年3月21日,按照州司法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21处修改,修改形成了《凉山州德古调解管理规定(草案)》第二稿。
2023年5月立法工作组赴县进行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及州司法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6处修改,形成了《凉山州德古调解管理规定(草案)》第三稿。
2023年7月立法工作组赴昭觉、美姑县进行实地调研,共提出55条修改建议,全部采纳,7月26日形成了《凉山州德古调解管理规定(草案)》第四稿。
2023年7月27日,凉山州司法局向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8月2日,凉山州司法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
2023年8月8日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州直各部门、各县(市)意见修改形成《凉山州德古调解管理规定(草案)》第五稿。
二、《凉山州德古调解管理规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凉山州德古调解管理规定(草案)》共四章、四十一条,整体架构按照“章、节、条、款、项”的体系。第一章“总则”共九条,主要是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主管部门等内容;第二章“规范与管理”共四节、二十八条,主要明确了德古调解协会工作职责、管理规范,德古调解员的任用条件、行为规范和保障、规范了调解基本程序、调解协议的制作规范、确立了德古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等内容;第三章“法律责任”共两条,主要是对第二章“规范与管理”有关禁止性行为的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第六章“附则”共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