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州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2021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凉山州司法局
2021年3月5日
2021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的“基层基础提升年”“争创一流建设年”和“治理能力巩固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州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州委州政府、省司法厅决策部署,聚焦“十四五”开局,立足司法行政“1+4”工作布局和职能职责,坚持以法治凉山建设为统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巩固提升”为主线,以“政治、目标、问题、服务、结果”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构建“大安全、大治理、大服务、大宣传、大队建、大保障”六大格局,聚力疫情防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创新、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心大局,树形象、夯基础、强管理、抓落实,加快走出新时代具有凉山特色的民族地区司法行政新路子,为全面开启凉山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省司法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适时调整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四川天府健康通”推广使用,抓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以及法律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局防控办,全系统各级各部门。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积极提供涉疫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通过网络、热线、移动应用服务等方式及时提供涉疫相关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3.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对政府疫情防控公告等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涉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依法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4.强化驻州监所联防联控。加强对驻州监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接协调和服务保障,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驻州监所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西昌市司法局、盐源县司法局)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服务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州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对接中央和省州“十四五”规划,精心编制《凉山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凉山司法行政系统“十四五”规划》,衔接做好“十四五”时期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启动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局法治规划与调研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局办公室、州律师协会)
6.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州委关于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目标任务,配合制定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行动方案。深化平安凉山、法治凉山建设,积极参与川渝执法司法联动,开展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启动筹备“西昌成渝双城经济法务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局法治规划与调研科、局法治督察与考核科、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7.深化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指导城乡基层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健全完善毒品治理、艾滋病防治、移风易俗等长效机制,推动特殊社会问题治理能力提升。扎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延伸和下沉。持续优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升依法办事、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持续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抓好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按标准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健全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局戒毒管理工作科,各县市司法局)
8.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方案》《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推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精简办事材料,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推行“一目录”“四清单”包容审慎精准执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聚焦凉山现代产业体系不够完善、市场发展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短板,把握市场经济发展特征,在创新驱动、旅游强州、生态发展、能源配置等协同发力,与西昌学院联合建立四川省依法治理研究基地,打造法治宣传基地,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整合司法行政优质法律资源,扎实开展“法企共建”,组织实施“百所帮千企”活动,健全完善企业投诉调处机制,为企业提供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法律政策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局立案与行政审批科、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9.做优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全州、畅通便捷、规范高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体系,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扎实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探索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建立外企投诉中心交办协调办案机制。持续推进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建设,甄选全州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异地驻州商会与州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投诉服务工作站。探索打造“枫桥式”异地驻州商会。开展外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矛盾纠纷大排查和旧案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法律“暖企”专项活动。(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10.实施重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围绕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整合法律服务优势资源,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实施“组团护航”法律服务,为本地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11.大力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探索法治与自治融合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规范“一村一法律顾问”,大力实施“德古”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广泛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乡村延伸,推动形成“司法助理员驻乡、法律顾问包村、法律明白人连户”乡村法治建设网络,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探索健全“法治扶贫”长效帮扶机制,为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供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机关党委、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三、强力推进法治凉山建设
1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在全州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大培训”,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开办法治讲堂、投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项培训、编发主题专刊,鲜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凉山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梳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以“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进问题整治,切实解决全州立法质量不高、合法性审查不严、运动式执法、生效判决执行难、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高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局法治规划与调研科、局法治督察与考核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13.精心编制法治建设系列规划。系统总结《凉山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对标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四川建设规划以及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州情实际,编制印发《法治凉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凉山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局法治规划与调研科、局法治督察与考核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
14.加强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统筹。拟制印发《中共凉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台账,加强跟踪督促落实。细化完善法治工作考核,强化日常考核,健全通报制度,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档案,严格落实《凉山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围绕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采取明察暗访、函询约谈、案卷评查、实地验证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宣传工作,适时编发简报、专刊、专报。(责任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局法治规划与调研科、局法治督察与考核科)
15.抓实抓好法治建设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市)示范试点及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8个具体问题,不断夯实法治凉山建设落点支撑。积极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等法治示范创建,落实法治建设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16.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与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全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编制并启动实施《凉山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凉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推动主题活动流程标准化、职责精细化、考核规范化。开展“党建引领法治”专项活动,打造“党建+法治宣传”育民新亮点。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州、县(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全面实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强化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广泛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常态化推进“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17.大力宣传贯彻《民法典》。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普法工作及相关理论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贯实施情况督导,持续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各县市司法局)
18.深入开展法治课题调研。完善“理论+实践”法治课题研究机制,编好《法治凉山》期刊,联合各县(市)、州直部门、高校、律师事务所成立全面依法治州分类研究团队,围绕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确立一批重大课题,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局法治规划与调研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
19.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培训。围绕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及队伍建设,分类开展教育培训,适时组织系统内外法治人才集中培训,着力提升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案例选编和宣传推广工作,完成《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启动实施《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制定《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导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实效。(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司法局)
21.健全完善行政立法机制。严格落实《凉山州政府立法管理规定》,加快修订《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制定出台《立法项目评估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调研、立法协调、立项论证、草案审查、实施评估、备案审查机制,推动解决立法质量不高的问题。(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局法治规划与调研科)
22.协助开展地方立法。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协助州人大加快推进《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凉山州宗教事务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
23.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效。推动《凉山州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凉山州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州政府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项目落实。重点突出抓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科技创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立项任务。(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
24.严把合法性审核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推行合法性审查“清单制”管理,探索司法行政机关与起草部门、政府办公机构的沟通衔接机制,建立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专家协审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出台《凉山州合法性审查执法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县(市)政府、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全面落实《四川省备案审查交叉审查办法(试行)》,推广使用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省州县三级备案系统互联互通、网上报备、数据分析、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各县市司法局)
25.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流程2个地方标准,做好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个地方标准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全州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推动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标准。推动州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协作配合。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作用。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规范行政裁决程序。(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司法局)
26.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树形工程”,着力打造文书规范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教科书式”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监督管理工作。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春节前重点领域和禁火令期间森林草原防火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全州行政执法监督大检查和执法案卷大评查活动,以案件评查标准化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司法局)
27.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运用,推动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着力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应用,实现执法证件网上申领“一网办”,全州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公示、一站查询。制定《智慧执法工作规划》,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平台建设,逐步推动全州各部门执法网上公开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局法管与科信科处、各县市司法局)
28.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立审”分离和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等工作流程,推动落实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示制度。出台《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争议办法》,力争成立州县(市)两级行政复议局,构建科学合理、优化协同、运行顺畅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通报约谈制度。全面推行释理性行政复议模式,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研判,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五、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9.深化实施“调解+”。深入贯彻《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实施办法》,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深化“诉非衔接”“检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成立“凉山州德古调解协会”,依法规范“德古”调解。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优势资源,着力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凉山升级版。(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人民调解协会、凉山尚法经济仲裁服务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30.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认真履行平安凉山建设领导小
组重点人群监管职责,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接纳”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新格局,深化刑满释放人员、解戒人员回归帮扶衔接,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再犯罪。加强对刑满释放的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对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州社区矫正管理局、局戒毒管理工作科,各县市司法局)
31.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工
作责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做好疫情常态化下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扶救助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双列管”措施,对重点人员落实“一对一”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强化教育管控。积极部署应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信息录入和核查质量。推动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探索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全州远程视频会见探访工作。(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州社区矫正管理局、局戒毒管理工作科、各县市司法局)
32.深化彝区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深化实施三大片区“差异化”普法策略,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寺庙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寺庙法治宣传阵地更新管理、寺庙“法律明白人”培养制度。拓展“法治宣传进寺庙”,持续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送法进寺庙”活动。推进“依法治理进寺庙”,促进藏传佛教寺庙“一寺一策”依法规范管理。深化实施彝族母语普法行动计划,广泛开展“送法进彝乡”活动,切实巩固彝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助力彝区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木里、美姑等11个藏区、彝区县司法局)
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管控,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疏散演练,从严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使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禁毒防艾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34.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抓好《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贯彻实施,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宣传培训实施方案》,全力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制、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保障性工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35.压紧压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要
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层层压紧职责、级级压实任务的工作格局。加大宣传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微博、微信、刊物管理,加强网评宣传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不断巩固宣传阵地。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人物教育管理,探索建立预警提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指导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扎实做好意识 形态领域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领导权。(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局办公室、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36.规范信访事项依法办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初信初访办
理,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坚持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严格省长信箱留言回复合法性审查把关,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坚决杜绝进京赴省到州集访非访,依法治理缠访闹访。健全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坚决防止负面舆情或网络敏感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投诉科,局机关各科室、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37.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进一步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督导全业务优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交全链条覆盖、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全流程指导、法治宣传与纠纷排查全方位预防工作体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责任单位:局法治督察与考核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促进法治与外投诉科、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六、全面深化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38.深化监(所)地共建共治。持续推进监(所)地联动、部门协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将监所纳入地方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推动建立监所与属地政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监所建立社区矫正协调配合机制。深化监(所)地执法协作机制建设,构建所(所)地“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局戒毒管理工作科、西昌市司法局、盐源县司法局)
39.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
法》,督促指导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社区矫正配套执法格式文书,推动社区矫正社会服务规范、教育矫正规范、未成年社区矫正规范三项地方标准落地落实。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四化”建设。(责任单位: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0.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坚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健全完善社区矫正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机制。 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全州社区矫正安 全稳定。扎实开展教育帮扶,持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责任单 位: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1.深化戒毒矫治协同化建设。聚焦新一轮三年禁毒攻坚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实施《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加强州内“1+15+N”戒治康复治疗对接、配合工作,支持“绿色家园”建设,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深入推进5个“爱之家”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建设,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禁毒戒毒公共法律服务。强化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千校万生”“千村万户”禁毒大宣讲大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局戒毒管理工作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七、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42.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科学编制《凉山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高标准打造建设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打造网上“法律服务超市”。以“一体化、智能化”为目标,研发引进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提升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时空、全业务、全链条”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全力做好农民工讨薪维权、家事法律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办公室、局法管与科信科、各县市司法局)
4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根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服务规范、运行规范、管理规范、评估考核地方标准在凉山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4.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管理制度机制,强化行政管理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行政+行业”两结合管理作用,提升行业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凉山办事处、各县市司法局)
45.规范律师服务。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党员律师先锋行”活动,制定《凉山州律师行业党委问责工作管理办法》。通过律师执业诚信管理平台,加强律师行业诚信水平建设,探索开展智慧律所建设,持续推进刑辩全覆盖、律师调解、专业水平评价,不断提升律师服务水平。推动县级以上地方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公司律师工作。(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律师协会、各县市司法局)
46.优化公证服务。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公证机构党建工作全覆盖。推进西昌市公证机构合伙制改革和会理市公证机构事业“零编制”试点,其他公证机构事业编制满编运行,采取“内提外引”方式,做大做强做优全州公证行业,构建内强外优的公证事业开放发展格局。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落实证明材料“清单制”,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开展部分公证“跨省通办”。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加快凉山州“云公证”在线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防范金融风险、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养老、公证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省公证协会凉山办事处、各县市司法局)
47.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加强鉴定场所安全管理,强化鉴定文书档案规范化管理。完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分类登记评审。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定期检查、情况通报和 报告制度,因地制宜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8.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组建省外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做好省外特别是广东地区的凉山籍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督查。认真组织安排全州法律援助机构参加民、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工作考评制度。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凉山实施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做好彝区、木里藏区法律援助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州法律援助中心,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9.加强和规范仲裁工作。加快凉山仲裁网站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探索网上立案工作。健全完善仲裁员考核、办案报酬给付标准、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立案、组庭等办案程序,加强仲裁机构日常管理以及仲裁员选聘、秘书聘用等工作。加快推进州“德古”调解协会登记设立工作,加强“德古”调解业务管理。深化“律师+鉴定+公证+仲裁”公共法律服务联动确权工作模式,妥善解决全州资产权属确认、入市流转等难题。(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凉山尚法经济仲裁服务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50.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持续推进“司法行政主责主导、考点学校积极参与、技术公司和相关部门协同保障”的考试模式,促进全州法考工作更科学、更精细、更规范。(责任单位:局法管与科信科)
51.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52.发展涉外法律服务。贯彻落实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聘请中国律师制度,鼓励省内外律师事务所在州内开展合伙联营,大力支持州内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涉外业务,为我州对外开放战略服好务。(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凉山办事处)
八、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53.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 行政复议案件由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按期完成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与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作机制,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责任追究,对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对不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仲裁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府院”联席机制,推动实现“府院”法治共建工作同频共振、一体推进。(责任单位: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54.健全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大力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完善监禁和非监禁刑衔接配合机制。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探索建立律师刑事诉讼专属辩护制度。(责任单位:局法治调研规划与调研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州律师协会)
55.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改革。推动县级以上地方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公司律师工作,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惩戒机制,依法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深入开展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三项机制”、合作制试点、收入分配、执业区域调整等调研,研究制定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文件,以竞争进一步激发公证工作活力,规范公证行业健康发展。落实干涉司法鉴定活动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审查、启动和告知程序。继续深化推进凉山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州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凉山办事处、凉山尚法经济仲裁服务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56.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认真执行《四川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深化人民监督员片区协同机制,强化人民监督员培训,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提升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落实选任工作规定,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严格开展资格审查,组织好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确保让更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众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九、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57.全面加强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提升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积极开展“四型机关”创建,大力培育树选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全系统各级部门)
58.全面提升党的组织能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筑底强基·凝聚民心”党建工程,以党的组织建设为重点,围绕发展抓党建,继续推进基层党委工作“六个规范化”建设、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建设。结合党员积分制,全面推行党小组战斗指数、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考核工作,争创规范化示范党委、“汤洪林党支部”“五好党支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发展推动力、组织凝聚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政治部,全系统各级部门)
59.扎实抓好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工作部署,组建工作专班、聚焦关键环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抓实抓好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全系统各级各部门)
60.广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统一部署,围绕建党100 周年,通过开展党史学习、理论研究、文艺创作、集中宣讲、走访慰问等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庆祝活动激发的政治热情和精气神转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局机关党委,全系统各级各部门)
61.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确保风险排查预防不留死角。全面加强党风廉政信息报送系统运行,及时了解、掌握、督促、解决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全覆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健全系统党风廉政风险预警预防网。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妨害干预司法公正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整治,通过严查快处,化解存量风险,教育警示防范增量风险。(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县市司法局)
62.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关心关爱干部,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鲜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机制,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一批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充分利用公招、考调、遴选、便捷招录机制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持续加大对法律、文秘、信息技术等核心专业人员的招录力度,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市司法局)
63.着力弥补队伍专业化短板。重点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队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立法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文秘信息工作人才和队伍建设、信息技术工作人才和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实现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局办公室、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法管与科信科)
6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严格执行评先评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度,围绕建党100周年重大主题主线,深入挖掘先进代表人物,积极参与“法治为民好榜样”评树活动,大力宣传“法治为民好榜样”先进事迹,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广平台、更宽领域讲好凉山司法行政故事。(责任单位:局政治部)
65.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优化司法行政文化与职能融合机制,广泛宣传、践行四川司法行政精神,打造文化建设样板单位,创建文化特色品牌,培育队伍价值认同,激发队伍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市司法局)
十、全面强化工作服务保障
66.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围绕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综合平台,按照服务群众需求、便捷高效办公、安全保密原则,将司法行政所有业务、服务事项、日常办公等进行整合集成,强力推进凉山司法信息化办公办案系统建设。配合开展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政法跨部门网上办案。高标准建设州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优化提升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力开展数字集群通信建设和县(市)指挥中心规范化、集成化改造,探索县(市)司法局指挥中心与调解中心、12348 服务平台功能整合、一体运行。推动重点场所监控上传,逐步与“天网”“雪亮”监控接入,打通司法行政指挥平台与狱所两级指挥平台对接通道,推进司法行政指挥平台在(县)两级全面应用并向司法所延伸。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开展信息基础设施、业务系统安全测试、加固、测评,提升安全防御能力。全面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系统部署应用,实现乡镇(街道)司法所会见探访点位开通率80%以上。(责任单位:局法管与科信科、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办公室、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机关党委、各县市司法局)
67.提升信息宣传和新闻舆论工作水平。建立专业宣传队伍,制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完善保障机制,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建立通报制度,提升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全面加强司法行政舆论引导,规范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加强信息员、评论员、通讯员、编辑员队伍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完善舆情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68.强化财务装备保障。围绕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科学编制实施全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争取加大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升全系统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争取扩大司法行政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范围,增加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种类。加强警用装备配备,严格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应急处突和维护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