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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05-11 次浏览 来源:州司法局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开局之年,是全州司法行政五年三步走规划的基层基础建设年”“特色亮点打造年治理能力提升年。2020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司法行政新职能和“1+4”总体工作布局,以法治凉山建设为统揽,以“目标、问题、服务、效果”为导向,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转型跨越中心工作,强统筹、抓落实,夯基础、促发展,创特色、争一流,走出新时代具有凉山特色的民族地区司法行政新路子,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推动脱贫奔康、富民强州各项事业上台阶,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文明和谐新凉山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省司法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导、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重大纠纷调处指导和法律服务应急等工作小组,为全州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工作推进,严格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工作短板,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确保“两手抓、两不误、双胜利”。(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司法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入研究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对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文件、公告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起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各县市司法局)

3.认真贯彻《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通知》,加大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相关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调处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正高效。(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司法局)

4.加大对相关案件指导,依法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单位: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5.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通过网络、热线、移动应用服务等方式提供涉疫情法律事务咨询,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6.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易发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物业、劳资、征用、租赁、医患等矛盾纠纷排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三调联动,依法及时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7.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宣传栏、网络媒体、微信短信等多种载体,通过新闻报道、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引导全社会积极履行疫情防控法定责任和义务,营造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的良好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8.加强对驻州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对接协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驻州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局政治部、行政执法监督科,西昌市司法局、盐源县司法局)

9.强化严防严控,紧盯重点管控人群,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从严落实刑满释放等出监出所人员居家隔离、信息核查等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系统绝对安全、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局戒毒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科、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最后决战

10.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百日攻坚”目标任务,细化制定攻坚冲刺计划,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纪律,密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落地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县市司法局)

11.加强“法治扶贫”重点研究,着力推进乡村法治广场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法治宣传,帮助扶贫对象和扶贫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12.继续拓展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法治扶贫的效能。(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13.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法律服务,强化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谋划推进脱贫地区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新农村建设与民主法治建设同步推进,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14.瞄准挂牌督战7县,强化州县合作,深化实施法治扶贫“六大行动”、禁毒防艾“一行动两计划”、控辍保学“四大举措”等特色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大力实施彝族母语普法行动计划,扎实开展“送法进彝乡”活动,依托“爱之家”工作站抓好禁毒防艾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助力挂牌督战7县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三、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15.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推进宪法法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加强高校师生法治教育(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西昌市司法局)

16.充分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在高校建立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为高校师生和周边社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西昌市司法局)

17.持续深化藏区普法依法治理,聚焦重点寺庙、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持续深入开展“宪法藏区行”工作,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做好“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送法进寺庙”活动,切实增强藏区僧尼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政治、思想、情感、文化认同。深化寺庙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助力依法治寺管僧。(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木里县司法局)

18.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做深做细做实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汇报、业务监督指导、律师舆情收集研判报告等制度,切实加强律师重点人教育监管。(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律师协会)

19.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组建凉山州调解协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应急管理、环保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规范“德古”调解,加强诉非衔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深化律师调解,推进司法所与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的工作协同,支持人民调解员、新乡贤、德古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形成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网格信息研判为预警、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20.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持续在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工作,加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监督,深化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责任单位:局法治督察与考核科,局戒毒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普法与法律培训科、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四、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2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证明事项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各项工作,试点实施“一目录”“四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精准执法。(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司法局)

22.加强外来企业投诉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外企投诉服务工作站,开展“外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调研”专项活动和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案件积案集中攻坚行动,力争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23.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项举措”“十不准”,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五、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州

24.进一步完善州、县(市)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制度,调整充实依法治州(县、市)办组成人员,推进法治建设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25.调研拟制《法治凉山建设规划(2020-2025年)》《凉山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拟制《中共凉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编发工作要点实施台账,跟踪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局法治规划与调研科、法治督察与考核科、行政执法监督科)

26.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启动我州法治示范创建,开展全国法治示范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推荐工作,强化法治示范动态管理,夯实打牢依法治理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27.办好《凉山州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简报》,改进和加强全面依法治州信息宣传。(责任单位: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28.健全依法治州考核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制定《凉山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中共凉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项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察。(责任单位: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秘书科、法治规划与调研科、法治督察与考核科)

29.举办全面依法治州干部研修班,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六、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

30.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凉山州政府立法管理规定》,严把立项关”“审查关,拓宽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渠道,建立立法专家库,探索制定规章草案审查清单和标准,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不断提升立法质量。(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

3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协助州人大加快推进《凉山彝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摩梭文化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

32.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督促起草单位完成《凉山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凉山州相对集中行政争议立案规定》《凉山州德古调解工作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查备案工作,推动《2020年度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项目》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局机关相关科室)

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3.组织开展《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督查。(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局法治督察与考核科)

34.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备案审查交叉审查办法(试行)》,探索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专家协审制度。运用四川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平台”,逐步实现州、县、乡三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档网上公开。(责任单位: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各县市司法局)

35.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推进更大范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做好赋权工作。做好乡镇执法体制机制的调查研究,为全州优化乡镇行政执法权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36.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深入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树形工程,抓好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贯彻执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装备保障,推进交叉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县(市)、州直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司法局)

37.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建立全州法制审核人才库、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司法局)

38.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和执法案卷评查,回应群众关切,实现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精准发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39.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探索行政复议书面审查与听证审理并行,规范全州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机制。试点实施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档案管理,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深化“府院”共治,充分发挥“府院”联席机制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40.建立“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好差评”制度,推动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100%进入一体化平台运行,100%可网上申请,到年底前实现与省厅联审。(责任单位:局立案与行政审批科,各县市司法局)

41.进一步扩大全程网办范围,推进实施律师执业证换发等高频事项“掌上可办”。(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八、全面加强和规范监管执法工作

42.加强《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深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标准体系,构建社区矫正工作评价体系,打造社区矫正“一县一品牌”,讲好“社区矫正故事”。(责任单位:局戒毒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3.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和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交付机制,创新教育手段和模式,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防止脱管漏管,防止发生重大影响力刑事案件和重大舆情,确保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局戒毒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4.建立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推动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完善全州社区矫正队伍数据库和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督察制度,防止发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责任单位:局戒毒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5.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驻州监所等部门对接协调,建立完善工作配合、会商、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交换等制度机制,协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期满解矫等刑罚执行工作,持续深入做好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协调对接、后勤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局戒毒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46.聚焦禁毒防艾和脱贫攻坚,立足职能,加强州内“1+15+N”戒治康复治疗对接、配合工作,支持“绿色家园”建设,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工作,深入推进5个“爱之家”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运行,强化禁毒防艾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局戒毒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科,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47.推动出台《做好新时期安置帮教意见和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加快构建“职责法治化、衔接无缝化、帮教科学化、就业多元化”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与外企投诉科,各县市司法局)

九、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48.高标准建设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强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四川法网移动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丝法通”一带一路等法律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联动,加快形成高效便捷、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49.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要素集成、部门联动机制,着力打造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心理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方向发展,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为群众提供“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50.畅通法律援助渠道,进一步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应援优援,抓好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加大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重点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对跨地区的复杂案件、社会关注的案件、群体性案件,鼓励通过州、县(市)之间联办或异地协作机制办理。(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51.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刑辩律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辩护质量不高等问题。统筹整合全州律师资源,做好彝区10县和木里藏区律师资源对口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律师协会、各县市司法局)

52.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全面落实《关于深入推进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加快完善“三室一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落实动态考评和跟踪机制。(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各县市司法局)

53.推进法律服务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将个人律所、小规模律所管理权下放县(市)司法局,加强县域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综合管理平台、诚信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标准化建设,推进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化,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净化律师执业生态。(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州律师协会、各县市司法局)

十、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54.创办《法治凉山》期刊,制定《凉山州深入拓展法律七进实施意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统筹、一体推进。(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55.做好“七五”普法督查总结,评选“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做好“八五”普法规划。(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

56.推动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落实普法责任情况通报和考核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食品安全、生物安全、卫生防疫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民法系列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57.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持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运用信息化系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推进大中小学建立宪法法律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与法律培训科,各县市司法局)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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